曼德:為何聲援守望教會—— 對《再思》一文的再思

2011 十一月 15日, 星期二 13:39

作者:曼德

11月11日,《基督日報》發布《再思中國家庭教會的公開化與合法化》一文,文中匿名自稱約翰的一位海外主內人士對海外聲援守望教會的舉止表達了異議。的確,自今年4月10日北京家庭教會守望教會戶外敬拜以來,海外不少主內人士對守望教會此舉進行非議甚至指責,對海內外信徒聲援守望教會更是冷嘲熱諷。這與國內家庭教會界對守望的支持形成鮮明對比。

10月17日,中國福音會在洛杉磯舉辦「守望教會事件與家庭教會合法化研討會」,國內家庭教會眾多牧者在會前會後通過各種渠道表示熱情支持。會前前來參加洛杉磯水晶大教堂「蘇文星、張伯笠」音樂布道會的國內弟兄姐妹,表示「國內非常希望海外的聲援、海外教會不聲援就沒有人聲援了」;會後北京錫安教會金明日牧師在洛杉磯的多次分享中,支持家庭教會爭取公開化、合法化的努力,支持主內一體的海外教會的聲援,並且表示部分海外華人教會對守望教會的冷漠和指責,意味著這些教會不僅喪失了推進國內信仰復興的責任,而且將會脫離中國教會和國內家庭教會發展的主流趨勢,再不反省,定會成為中國教會歷史前進的落伍者。金牧師一言中的、值得警醒。

海外某些主內人士對守望教會此舉的非議甚至指責,歸納起來無非以下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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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守望教會主動向政府註冊,是公然挑戰政府,違背基督徒順服掌權者的教導;

2. 現在政府的宗教政策比文革時好多了,只要分散、隱蔽聚會,就沒有什麼大不了的,所以守望沒有必要追求公開化和合法化;

3. 守望戶外整體敬拜,敬拜是假、要挾政府是真,戶外敬拜是基督徒故意違抗政府,與羅馬書13章的教導不一致,基督徒不能與政府抗爭;

4. 守望教會在搞政治,不是在信靠神;僅僅禱告就行了,不能去戶外敬拜,海外不能用簽名、研討會的方式進行聲援;

5. 神自有時間讓中國宗教政策自由,如果現在宗教政策自由了,就會導致異端橫行、像歐洲一樣信仰滑坡,而逼迫反而能使教會復興;

6. 沒有人能知道家庭教會獲政府承認的時間表,家庭教會與其關註合法化,倒不如先做好牧養和傳福音的工作、做好對付世俗主義的工作;

7. 基督徒的信仰是屬靈的,不在乎敬拜的場所、不在乎在社會的地位、合法性和影響力等等。

其實這些觀點都是對聖經斷章摘句、混淆視聽的一面之詞,不值一駁。首先,從2006年開始守望教會主動向政府以獨立社團名義註冊,這不是挑戰政府,這恰恰表現在基督徒對地上制度的尊重上,也表現了基督徒履行地上公民責任的努力。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他是全然的神也是全然的人,抹殺了耶穌基督全然的人性(危害早期教會的諾斯底主義),在信仰實踐上就導致單單強調信仰的屬靈性、而抹殺信仰的屬地性,不盡公民的責任、不要教堂、不要教產、不要教會的形式等等都是這種現代諾斯底主義在作怪。基督徒作為地上公民、教會作為國家內社會團體這一方面的要求,必然要求家庭教會需要一個合法的社會法人地位及其各項權利。就如在海外,任何一間教會都要以獨立社會法人到政府註冊,但在海外正常的,在國內卻成為「難於上青天」的大事——北京政府就是不給守望教會獨立註冊。那些在海外教堂裏過著正常的堂會生活的主內人士,是很難理解過著隱蔽、非法、分散、被控制的信仰生活的家庭教會的痛苦的,他們有什麼資格指責家庭教會發展到一定階段提出來的合法化公開化的正常訴求呢?

公開、合法、整體、獨立地敬拜,是中國家庭教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要求。家庭教會的當代發展,如果說從1970年代改革開放到2000年是福音撒種、大規模松土、以團契為標誌的第一階段的話,那麼從2000年開始的第二階段,實際上是信仰深化、教會公開化規範化、文化基督化等為特色。在第二階段,家庭教會的合法化、公開化、整體化、獨立化、自治化是家庭教會新生代的根本訴求,目前,家庭教會在神的帶領下已經在中國牢牢地紮下了根基,無論對教會還是政府來說都是「覆水難收」。時代的腳步已經使中國家庭教會從農村走向城市、臺下走向臺上、邊緣成為主流,大部分在改革開放初期建立的家庭教會,經過第一階段發展,已經如守望教會一樣人數眾多、事工擴大、影響力增長、信仰訴求提高,金天明牧師一再強調,守望教會過公開、整體的堂會生活,是一個發展了20多年的教會的必然要求,也是神旨意最為清楚的帶領。在西方國家,也有不少教會是從家庭的團契(fellowship)開始發展起來的,當人數增長到數十人左右,就可以建立教堂,公開、整體性過信仰生活。而守望教會人數已經到1,000人了,更應該購置教堂、公開敬拜、合法地開展多項教會事工。總之,由於時代的不同,訴求也在升級,這個時代,有教產、有合法社會法人地位等等才利於教會向更高的發展階段邁進。

其次,某些海外主內人士把中共政權當做比神還大的偶像來拜,使順服政權完全超過了順服神,動輒給國內家庭教會扣上「不順服政權」的大帽子。他們可以在海外講臺上批評美國政府、動輒指責奧巴馬,但是對中共政權噤若寒蟬,似乎比神更加不可冒犯。一個信主的人,除了神以外,其他的都不能成為我們畏懼、降服的偶像,政權在神眼裏算什麼,因為神主宰列國:「看哪,我今日立你在列邦列國之上,為要施行拔出、拆毀、毀壞、傾覆,又要建立、栽植」(耶利米書1:10)無論如何,當順服神與順服政權出現沖突時,基督徒肯定要把順服神放在第一位。「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5:29)

在使徒行傳第4章,由於使徒們在聖殿這個公共場所聚會、信主的人也成千上萬,所以造成當權者的恐慌。正如守望教會的孫毅長老所指出的:當時的背景是,不要再在聖殿這種公開場所來講道,而退回到家裏幾十人的聚會,他們基本上就安全了,但如此教會在當時處境下見證主復活的影響肯定就小了。此時,主的使者專門來對他們說:「你們去站在殿裏,把這生命的道都講給百姓聽。」(徒5:20)這是主對使徒明確的帶領,讓他們知道「站在殿裏」傳講生命的道也是爭戰的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在這個意義上,使徒們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5:29)所以,盡管他們為此被抓被打,但他們內心還是歡喜,知道自己是在為主受苦。最後聖經告訴我們,盡管受到逼迫的壓力,使徒們並沒有從殿裏退出,「他們就每日在殿裏,在家中,不住地教訓人,傳耶穌是基督。」(徒5:42)

在這裏,順從神而不服從人的原則得到了彰現。這個原則告訴我們,雖然掌權者起初也是神所立,但掌權者也在很多時候違背神、褻瀆神甚至與神作對,在這種時候,掌權者走上了與神對立的反面,它與上帝之間的關係已經破裂,它不再被上帝所護佑,甚至被上帝所詛咒。而掌權者所引起的人們的反對、批評和反抗,不僅不應該被譴責,而且會受到上帝的悅納與贊许。

《羅馬書》13章1-5節集中闡明了基督徒為什麼要順服政權的兩個理由.這兩個理由第一個是「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順服是因為「政權神授」。第二個理由是「做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順服是因為「政權公義」。這兩個理由在第5節中作出了綜合概括:「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總之,順服政權是因為政權是神授的、是公義公正、賞善罰惡的。

順服的理由是政權的神授性和公義性,換句話說,正因為政權的神授性、公義性我們才去順服。我們順服的政權應該是神授的政權、公義的政權,神授與公義兩個條件相輔相成、缺一不可,而如果一個政權雖然是神所命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但它明顯違背公義,那麼就不能達成順服的全部條件;另外,一個政權在初期雖然是神所命的,但它後來的作為表露它在背叛、對抗神的旨意,那它與神的關系實際上已經斷裂,它在這個時候就不再是神授的政權,而是瀆神的政權,這個時候,我們需要順服的是神,而非這個瀆神的政權;我們順服的是神授的政權本身,而非順服政權的惡行、背叛和瀆神。

由此可見,《羅馬書》13章所說的順服,是一種「有條件」的順服,而非無條件的順服。這個條件實際上就是《羅馬書》中對政權的界定:政權必須是神授的,政權必須是公義的。而如果政權不能滿足這兩個條件,我們是否還要順服呢?《羅馬書》13章並沒有給出直接、明確的答復,但是根據全部《聖經》的教導、根據神學邏輯的完滿和我們對神旨意在生命經歷中的領會,我們認為對待那些瀆神的、不義的政權,尤其對待政權的各種惡行,我們不僅不應該順服,而且應該以不服從為原則、為使命、為天職。

約翰加爾文在《羅馬人書註釋》一書中針對羅馬書13章寫道:「保羅在此乃是指示我們神設立官員的目的。除非這個有益的、美好的制度因人的錯失而變為腐敗,否則我們一定會從這種秩序上得到好的效果。執政的人絕不應當濫用權柄來冤屈善良與無辜的百姓,不然就變為暴虐的政權了。任何政府若不是為了保護百姓,就不可能存在,獨裁的暴政也是如此」(《羅馬人書註釋》、基督教改革宗翻譯社出版、1995年4月第二版)。

另外,不義的政權是否促進了信仰的復興呢?實際上按照這種論調,似乎北韓比南韓更具有大復興的土壤,但實際上北韓如中國文革時期,你是基督徒就要被迫害,基督教毫無發展的空間。倒是南韓、新加坡信仰非常復興,這是因為有宗教自由的根基。有宗教信仰自由,才能大規模地進行宣教、植堂等事工;有宗教信仰自由,才能讓人對多種宗教有比較和鑒別,才能讓基督教會根本上防範異端。那種認為毛澤東和中共的專制鏟除了偶像和異端的論調,分明不顧文革時對毛個人崇拜、對政黨偶像崇拜的劇烈毒害之事實,也不顧正是專制造成的封閉、落後、愚昧,才是出現基督教會無法識別異端的土壤。在宗教信仰自由成為地球村普世價值的今天,身在美國的海外主內人士,還在為國內的信仰專制而辯護,居心何在?

也有人主張基督徒不聞政治,家庭教會的興衰跟政治無關。是這樣嗎?實際上中國教會在上個世紀初的不聞政治,導致非基督教運動泛濫,最終導致共產主義無神論者掌權,幾千宣教士趕出中國,文革時幾乎被消滅。而自改革開放後教會有大復興,很多人把家庭教會復興單單只歸自身,但老實話說鄧小平等一代人的改革開放政策也起了很大作用。這就是政治對宗教的影響。因為上帝也是政治的主宰,我們不理政治,反而會被政治絆倒。政教分離,也指政府和教會在權力和能上的分離,而不是政治與宗教,政治與宗教是分不開的,這在趙天恩牧師《當代中國基督教發展史》一書中有深刻地表述。

最後,《再思中國家庭教會的公開化與合法化》一文認為海外的呼籲、聲援不僅不起好作用,反而會起到阻礙作用。實際上受逼迫的教會很希望外界的關註和報道,我前段時間跟一位短時來美國的南方家庭教會領袖談,他就說沒有海外的呼籲,那他們就更加肆無忌憚了。這些年來家庭教會信仰維權的歷史也證明,任何的努力,是會起到很大作用的。中國福音會創建人趙天恩牧師,正是對廣大農村家庭教會受迫害的廣泛報道,才使農村家庭教會的局面逐步改善,以前政權對農民信徒的迫害是無法無天的,經過趙牧師和不少律師給農民信徒的呼籲和法律援助,各地方對家庭教會的迫害才不是那麼肆無忌憚了。

2002年中共把湖北「華南教會」定為邪教,龔聖亮等五名創辦人及骨幹成員被湖北中級法院判處死刑。當時美國的中國福音會、對華援助協會等主內機構,在媒體、教會界、美國政界積極活動,終於使華南教會教案發回去重審,最終沒有一個被判死刑。

2004年,北京家庭教會的蔡卓華牧師僅僅因為無私奉獻為家庭教會印制並無償贈送《聖經》等宗教書籍被捕,2005年6月,海澱區檢察院起訴的罪名是「非法經營罪」。如果有關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非法經營罪的規定,蔡牧師將有可能以這麼一個奇怪的罪名被判處15年以下有期徒刑。當時范亞峰、王怡、陳永苗、滕彪、高智晟、许誌永、張星水等律師、學者組成基督徒維權律師團,嚴謹取證,在法庭上大膽辯護,最後在國際輿論和法律壓力下蔡牧師判了3年徒刑。這又是一個信仰維權的正面案例。

2009年6月初,由於成都地方政府無理剝奪成都「秋雨之福教會」依據民事合同合法租用的聚會地點,該教會被迫在教會附近的公園多次進行主日敬拜。2010年5月,廣州「良人教會」也基於完全一樣的理由在廣州的一個公園進行了戶外敬拜。當時海外主內外人士對這兩間教會進行了大力支持和聲援,在多方努力下,這兩間教會已經有自己的正常、持續的敬拜空間了。

總之,正如一位國內家庭教會領袖對本人親口說的,現在海外對國內家庭教會的聲援根本不是該不該做的問題,而是如何加大力度、更有成效地作的問題。是的,這才是摆在海外基督徒眼前的真正任務。

神創造人類作為神的代理,在地上進行全面的管理治理,人必須付諸行動、在全地彰顯神的屬性。禱告也是行動,但除了禱告,神交托給其兒女「修理看守、治理管理」的使命更需要有眾多行動來回應。神是愛,神也是公義。愛不但是救濟,愛更體現在改變不義。救濟能體現我們的大愛,但並不能改變不義的舊現狀。正如一個人有愛心、有公義心,但缺乏力量改變黑暗的體制,那麼他的救濟就只能是杯水車薪、不能改變大局、也不能徹底改變現狀,舊體制依然會作惡不斷。所以,真正的愛是要使不義改變為義。愛要有力量有行動。一個基督徒必須積極行動起來,捍衛自己的信仰權利。雅各書2:17:「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基督教的英文是Protestant(也被稱為新教、抗羅宗),就是抗議的意思,基督教本身就是反抗政教合一的天主教專制的產物。無論如何,基督徒的與黑暗權勢的抗爭精神和社會關懷精神是不能丟失的,否則就很難與最初的宗教改革時期的基督徒精神來相稱。

讓我們以守望教會會友樊春良在《我看見了,我們在一起敬拜》一文中的話作為結尾:「一想起戶外敬拜,我的腦海裏就浮現出天明牧師4月3日告別老故事吧的講道,想起他說的一句話:戶外敬拜是守望教會的十字架。十字架既是苦難,也是榮耀,是要背負前行的。對於一個持守『山上的城』異像的基督教教會,當世界不讓你矗立在山上,要把你驅散到山腳下,你當怎樣行?只有走出來,向前走,別無選擇!」

專欄文章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和觀點

作者簡介

曼德,本報專欄作家。基督徒作家、羊文化首倡者,基督教道學碩士,曾在大陸數百家教會、工商團契和企業演講,經常於眾多主內刊物發表文章。曾在大陸出版《天職》、《新職業觀》,在香港出版演講光盤《信仰與經濟》,在美國出版《榮耀職場》。現為中國福音會副宣教士。聯絡作者及奉獻曼德文字及文化事工,請電郵至:mandeusa@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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