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牧師建議將每年11月22日訂為“婚姻節”
此舉是為了向當今民眾提醒美滿婚姻的重要性
特別的是,高俊明牧師指出之所以把每年的11月22日定為“婚姻節”是因為“1122”可以看作是“恩恩愛愛”的諧音,“1122”也有“雙雙對對”的意義。並且他也建議,“婚姻節”只是作為紀念的意義,區別於其他有假期的節假日。
針對高牧師提出的“婚姻節”的建議,蘇嘉全部長則表示,紀念性節日的關鍵不在於政府的訂頒,而在於社會普遍接受的程度。他希望“婚姻節”應由民間率先發起,內政部再依據社會廣大民族的意見後,根據他們的的支援度來加以推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