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华福讲题争议看西方福音派对"保罗新观"神学之辩

圣保罗雕像
圣保罗雕像 | 作者 I, Alberto Fernandez Fernandez,CC BY 2.5

第十届世界华人福音会议(10th CCOWE)虽已于落幕,但大会引发的"保罗新观"相关神学讨论仍在全球华人教会中持续发酵。

本届大会中,淡江教会主任牧师庄育铭以《让我们重返更大的福音》为题发讲,提出"福音不是个人得救的福音,而是神国君王的福音"之核心观点,随后受到YouTube频道@DK创始人大卫公开质疑该论述与神学界充满争议的"保罗新观(New Perspective on Paul)"高度相似。由此肇始,一个多月来,讨论不断。

华福大会引发争议:"保罗新观"进入华人教会公共视野

近期,北美张伯笠牧师邀请美国西雅图大学神学系副教授陈佐人博士梳理当前争议。曾于1983至1986年间在世界华福中心参与文字事奉的陈佐人博士认为:"华福应该是宣教大会。"作为一个全球性的华人教会聚会,华福最重要的功能应当是"连结"与"差派",即联络世界各地华人教会,共同承担福音使命。他指出,若大会过度将复杂的神学争议带入大会核心,反而可能模糊其原有的宣教定位。

陈佐人博士认为,讲员在大会讲坛上使用"保罗新观"相关专有名词,涉及的是一个高度复杂、颇具争议的神学议题,事实上,"保罗新观"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便在欧美神学界引发持续争论,而随著本届华福大会引发的讨论,该议题进入华人教会及华人神学界的公共视野,受到广泛关注。

陈佐人博士认为,若未能交代完整的历史与神学脉络,便直接将其简化后带入大会讲坛并透过网络传播,容易使一般信徒产生混淆。

他也提醒,真正需要警惕的不是神学争论本身,而是社交媒体将复杂的学术讨论压缩成"支持"与"反对"的简单对立。当神学议题进入网络公共空间后,一般信徒所接触的往往只剩下阵营之争,甚至进一步演变成对讲员、牧者及学者的人身攻击。

马丁路德的个人投射?保罗新观如何重新解读保罗

由美国拜欧拉大学(Biola University)与中华基督教高等研究院共同创立的拜欧拉中心,近期在其论坛发布《解码保罗:旧观与新观的世纪之辩》视频,较为详细地从历史与神学角度梳理"保罗新观"及其与传统保罗观之间的差异。

视频指出,"传统保罗观"一般认为,保罗在多卷书信中要处理的一个核心问题是"一个有罪的人如何在上帝面前得救并被称为义?"而这一理解与宗教改革时期的信仰处境有密切关系:宗教改革的代表人物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本人曾长期受到罪咎与称义问题困扰、将保罗书信对犹太人的反对解读为对律法主义的反对,进而提出"因信称义",强调人不能靠自身功德在上帝面前称义,而是藉著信心领受上帝白白赐下的恩典。

而所谓"保罗新观",并不是一个单一、完全一致的神学体系,而是20世纪后半叶随著学界对反犹主义的反思、《死海古卷》的发现而逐渐形成的,一批学者开始重新检视16世纪宗教改革以来形成的保罗解释框架,他们普遍认为:马丁·路德误解了保罗。

1963年,学者克里斯特·斯滕达尔(Krister Stendahl)提出重要质疑:他认为,马丁·路德很有可能把自己的心理经验投射到第一世纪的保罗身上,形成了改教传统中对保罗的理解并保留至今;1977年,E.P.桑德斯(E.P. Sanders)出版《保罗与巴勒斯坦犹太教》(Paul and Palestinian Judaism),透过对古代犹太文献的研究指出,第一世纪犹太教并不能简单概括为"靠遵守律法赚取救恩"的律法主义宗教。相反,犹太人首先因上帝的恩典成为圣约群体的一员,随后在圣约关系中遵行律法。

这些理解对传统保罗观带来重要挑战:如果第一世纪犹太教不能被简单定为"律法主义",那么保罗在书信中所批判的"律法的行为"究竟是什么?1983年,詹姆斯·D.G.邓恩(James D.G. Dunn)正式使用"保罗新观"一词,并认为保罗所说的"律法的行为",未必泛指一切道德行为,而可能特别涉及那些具有犹太身份标记功能的律法实践,例如割礼、安息日以及饮食规条。在第一世纪犹太社会中,这些实践具有区分犹太人与外邦人的群体功能。因此邓恩认为,保罗所反对的其中一个重要问题是:有人藉著律法所形成的身份界线,将外邦人排除在上帝的子民之外。

在此基础上,N.T.赖特(N.T. Wright)进一步发展相关论述,将焦点放在上帝的圣约、上帝的子民以及外邦人如何被纳入上帝的约民之中:"谁真正属于上帝的圣约群体?外邦人如何在基督里被纳入上帝的子民?"如此一来,保罗的称义论便不再只是一个个人救恩论问题,也同时涉及教会论以及上帝如何在基督里建立一个跨越犹太人与外邦人界线的新群体。

若用一句话概括两者的重点:传统观点更强调"罪人如何在上帝面前称义",而新观则更加强调"谁属于上帝的圣约群体,以及外邦人如何被纳入其中"。

福音派如何回应?"保罗新观"并非终极答案

"保罗新观"出现后,也受到改革宗及福音派学者的回应。改革宗神学院(Reformed Theological Seminary )夏洛特校区新约教授罗伯特·卡拉(Robert J. Cara)去年发表在福音联盟TGC上的一篇名叫《称义与保罗新观》的文章指出,传统观点对"保罗新观"的批评主要集中在三点。

D.A.卡森(D.A. Carson)等人提醒,新观对第一世纪犹太教的概括同样可能过于简化:第一世纪的犹太教同样并非一个高度同质化的整体,而具有相当程度的多样性,其中也确实存在与"律法主义"接近的观念——保罗反驳律法主义在当时的语境中并非不可能。

文章也表示,福音派质疑新观将"律法的行为"主要解释为割礼、饮食条例和安息日等犹太人的"界限标记"。例如,《罗马书》第4章讨论亚伯拉罕"因行为称义"时,重点显然不仅是犹太身份问题;保罗又以大卫为例,谈到人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

约翰·派博(John Piper)等学者进一步表示担心,"保罗新观"会削弱保罗神学中个人性的罪、因信称义以及恩典的核心地位。正如福音派知名新约学者马歇尔(I. Howard Marshall)所概括的那样,保罗新观"在它所肯定的事情上通常是对的,但在它所否定的事情上往往大有问题"。换言之,保罗新观的重要贡献之一,是提醒教会重新注意第一世纪犹太教的历史背景;而传统观点则持续提醒基督徒,不能因强调群体与社会维度,就忽略个人罪、称义以及上帝恩典的核心地位。

新旧争论之外:寻找对话机会,建立成熟思考

近些年,开始有一些学者尝试超越单纯的二元对立。其中,约翰·巴克莱(John Barclay)2015年出版的《保罗与礼物》(Paul and the Gift),被视为近年保罗研究的重要著作之一。巴克莱将古代地中海世界的"礼物"文化带入保罗恩典论研究,重新思考"恩典"。他认为,在当时的文化语境中,上帝的恩典首先是"上帝主动赐下的礼物",人并不能靠自身功德取得;然而,接受恩典并不意味著人的生命从此不需要回应;在古代赠礼文化中,接受礼物通常伴随著忠诚、感恩与相应的生命回应。

这一思路有助于将新旧观的一些重要洞见放在同一框架中:一方面,救恩的根源仍然是上帝主动而白白的恩典;另一方面,领受恩典的人也被召唤进入一个新的群体,并以具体生命实践回应所领受的恩典。

在陈佐人博士看来,这场延续数十年的学术争论,也为华人教会的神学教育提供了重要提醒:圣经科与神学科需要保持充分交流,在经文研究、历史背景与神学诠释之间建立更深入的对话;而无论学术立场如何不同,基督徒都应当在坚持真理的同时,保留彼此对话的空间;神学教育也不应要求学生只接受某一种立场,而应让不同观点在学术环境中彼此对话,在比较与辩论中建立更成熟的神学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