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一间商业机构无非是以盈利为大前提而存在,如有商业机构能够配合社会道德、社会利益和社会成本作为经营的考虑因素,实属难得。诚然,上述公司并不是因为受著政府或社会 团体的压力而必须推行该计划,她们主动积极的推行,也不见得有何实质上的额外收益,社会人士应大力支持,可惜事与愿违。以上一事,是否反映到部份香港人的短视,凡事只 从小处著眼,缺乏宏观的视野和胸襟?
另一方面,以上事件也让我思想到,其实一个计划背后,除了需要有一个清晰明璀的异象和方向外,更需要时间及有效的方式将这些异象传递,还有那股背后不轻易放弃的使命感 ,计划才能够从序渐进及有效地实行。
想到今天我们承担著教育的使命,曾几何时何尝不是面对著种种的批评和舆论,而失却了起初的热诚和使命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句话对我们来说也许是似曾相识!求主赐 我们信心和勇气持守及回应从祂而来的明确的异象和使命;更要求主赐我们智慧分辨,甚么才是祂真正托付给我们,而不是我们个人自以为值得做的事;并求主赐我们顺服的心, 去履行一些自以为无可能,却是祂所看重的事情。
原载于〈伯特利中学牧函〉(2007年11月26日),已获许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