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我要和隻豬結婚了
現代人更厲害的地方還有很多;當現代人守不了某些規條,他們便把這些規條「標簽」為過時,然後加以修訂或廢除,更高層次是「重新界定。」例如把進入別人國家打仗界定為 「反恐」,貿易戰界定為「回收」等等。在香港各派爭吵多時的「民主」也是典型的例子,因為大家界定的「民主」都各有不同,難下定論。
在婚姻生活中因界定的不同而衍生的矛盾也是多不勝數。三十年前結婚的第一頓飯,老婆大人在廚房大叫:「執台食飯。」,正在埋首阅報的我在客廳大聲回應:「知道」,然後 即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快速完成,再繼續我最擅長的工作——阅報。老婆在廚房一出來即大叫:「叫你執台食飯,為什麼不照辦?」,這是愛妻部落的十大冤案第一號——執 台食飯事件。原來我黃家的「執台食飯」是指把飯桌上的東西搬走,把飯桌抹乾淨便算完成工作。但老婆大人的家規,「執台食飯」除了上述動作,還要摆設筷子、湯匙等食飯工 具,才算完成工作。所以,當老婆大人第一次叫我洗碗,我說:「且慢,先界定『洗碗』。」當然,這只會招來一頓臭罵。但這真是不可或缺的啊!
假如重新去界定婚姻不再是現行的一男一女,一夫一妻,而代之以其他:「一男多女,多男多女,多男一女,一男一男,一女一女……」或者更富創意:「人與動物,人與物件, ……」試想想婚姻是否真的多姿彩,多種組合;「雙打三打,群婚,人與動物,人與物件。」只要我們把婚姻從新界定,則不但合法,且合情合理。似乎是天方夜譚,但很難保証 ,某一天你的朋友告訴你:「明天我要和飼養的那隻豬結婚了。」這一日可能較香港一人一票的普選來得更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