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伟:再思教牧性失德
不少堂会从来不肯正视与承认,会众或教牧中有可能存在同性恋者;同样堂会也可能存在性侵犯者与被性侵犯者。每当有性侵犯事件发生,教会总抱著"家丑不外扬",撤换了教 牧就息事宁人,或交由警方处理,却不深入反思,提高醒觉,制订适当的守则。单以教牧也是人,或树大有泄K等论述,根本不能解决问题。面对不断上升的性侵犯事件,本港教会 可参考外国教会经验,制定守则、甄别义工及教育信徒。
凡涉及未成年人士或青少年活动,堂会须制定"健康防线"(safe boundaries),要求受薪员工与义工遵守。外国经验,要求所有儿童活动,至少有两位成人工作者同时在场;而 户外活动,则至少三名。凡在外住宿活动,必须分别有男与女导师在场。有些更有严格规定,要求带领活动者须廿一岁或以上;并对儿童往洗手间的安排,也有具体的指示。这些 "安全守则",包括一位男士不能单独与任何性别儿童共处一室。换言之,单身或已婚教牧邀请信徒单独往家中倾谈或留宿,是不合宜的做法。这并非说教牧不能邀请信徒返家中 相聚,但这些交往是集体性,如团契或小组等,而完了家庭聚会,参加者要一起离开。笔者不能在此逐一陈述;可能有人认为此等条文过分严苛,然而这些"安全守则"目的是加 增犯事者的难度,不容有机可乘,使那些意图性侵犯者知难而退。
美国不少堂会要求儿童及青少年工作者,包括义工在内,申报过往有否性侵犯记录,并把有关资料送往警方专门部门查核;待检查甄别之后,方接纳申请人有资格照顾儿童。本港 尚未建立此制度,但堂会可要求有关同工填报更多资料,并要求工作人员嬝炊峖P意有关"安全守则",才能参与事工。
最后,堂会要透过这些丑闻作合宜教导,提醒信徒之间交往,或信徒与教牧之间交往,有其界限,不能美其名亲密关系取替了常识的判断。堂会鼓励信徒若遇上性骚扰或性侵犯, 有何渠道作出投诉,从而减少犯事者继续伤害别人。
(转载自香港教会网站每周评论,作者为香港教会更新运动总干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