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個人事業成功、身體健康、教會增長,是否就證明他更蒙上帝賜福?如果不能以成功證明蒙福,那麼反過來,一個人經歷更多苦難、付出更大代價,是否就代表他更加屬靈?在中華基督教高等研究院總裁李潔人牧師看來,這兩種看似相反的判斷,都可能把人的經歷和表現變成證明自己蒙上帝認可的依據。
李牧師作客 YouTube 頻道「LFC智慧生命」,接受 Biola 大學中華神學研究中心主任戴永富博士訪問時,從美國成功神學的歷史與神學背景談起,進而談到宗教信仰中的「自我證明」。他指出,即使反對以財富和成功證明蒙福,若轉而以受苦、犧牲和付代價建立屬靈上的優越感,同樣可能落入他所警惕的「榮耀神學」與律法主義。
當繁榮成為「上帝認可」的證據
談到美國當代成功神學,李牧師沒有先從個別傳道人或大型教會切入,而是追溯其背後的思想脈絡,首先是清教徒的聖約神學。按照他的分析,加爾文談揀選時,原本著重恩典主權與上帝無條件的揀選;但當個人的揀選被延伸到民族、國家和土地時,原有的神學重點也發生了微妙變化。
他以約翰・溫斯洛普(John Winthrop)1630年「山巔之城」(City upon a Hill)的講道為例指出,當群體是否守約與繁榮富足建立起因果關係,繁榮便開始具有屬靈上的證明作用。他說:「如果富貴或繁榮是作為履行了上帝聖約的見證,這裡面就有邏輯關係了:我們被祝福是因為我守約。」
李牧師將這種思路與馬丁・路德所警惕的「榮耀神學」聯繫起來,即一種從可見結果逆向推導上帝眷顧的思維:「我們被祝福」成為「我們蒙上帝認可」的外在證據。
他也把19世紀佈道家查爾斯・芬尼(Charles Finney)的方法論視為另一條重要脈絡。在李牧師的分析中,當人的意志、方法與結果緊密連結,復興也可能被理解為正確方法所產生的結果。他說:「當帶領教會做得好是因為用了好方法時就要小心,因為很容易用意志和方法代替了上帝的恩典。」
他認為,這種思路一旦延伸至財富和健康,便與成功神學十分接近。他說:「只要把『正確的佈道方法產生靈魂悔改』,翻譯成『正確的信心宣告產生財富繁榮』,背後都有人本主義傾向。」
談到當代美國教會的相關表現時,李牧師提及肯尼斯・哈金(Kenneth Hagin)、肯尼斯・科普蘭(Kenneth Copeland)和約珥・歐斯汀(Joel Osteen)等人物,並將成功神學的一種典型公式概括為「信心宣告+正確的屬靈法則=財富與健康」。在他的分析中,當財富、健康與繁榮不再只是人生處境,而被解讀為上帝認可的證據,「結果」便成了判斷一個人是否蒙福的屬靈標準。
當國家的繁榮被賦予神聖意義
這種以結果理解「蒙福」的邏輯,在李牧師的分析中並不限於個人。他談到,當被揀選的意識被放大至國家和民族,一個國家的繁榮與強盛也可能被賦予神聖意義。他說:「如果繁榮證明蒙福,那麼任何質疑繁榮的聲音都會被解讀為對上帝神聖計劃的挑戰,因為這裡已經把地上的國家與上帝的國度捆綁在一起了。」
至於美國基督教內部對這種思維的反省,李牧師提到神學家雷茵霍爾德・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他援引尼布爾在《美國歷史的諷刺》(The Irony of American History)中對「美國例外論」的批判指出,清教徒「被揀選民族」的敘事與啟蒙時代對人性、理性和進步的樂觀想像結合後,可能形成一種對自身權力與動機缺乏警覺的集體心態。
李牧師將尼布爾的提醒概括為:「你忘記了你還是罪人!」按照他的轉述,尼布爾重新訴諸奧古斯丁的原罪論,認為人性中的自我中心會滲入人的成就與道德事業,擁有權力的人也可能不斷為自己的權力尋找道德正當性。尼布爾所批判的,是一種看不見自身權力欲望的「自我義化」,人甚至可能真誠相信自己的行動完全出於善意。
當訪談從國家與文化層面回到個人信仰,李牧師引入提摩太・凱勒(Timothy Keller)對「福音」與「宗教」的區分,將焦點轉向基督徒如何理解自己的價值與上帝的接納。
「我順服,所以被接納」還是「被接納,所以順服」?
李牧師推薦凱勒的《山寨版的上帝》(Counterfeit Gods: The Empty Promises of Money, Sex, and Power, and the Only Hope that Matters)與《揮霍的上帝 - 恢復基督教信仰的核心》(The Prodigal God: Recovering the Heart of the Christian Faith),並以兩種不同的次序說明「宗教」與「福音」的分別。
第一種是「我順服,所以我被上帝接納」。按照李牧師對凱勒思想的整理,在這種邏輯下,接納成為結果,順服、道德表現和宗教行為則成為原因。人試圖藉著好的表現贏得上帝或他人的認可,自我價值也因此綁定在持續的自我證明上;一旦表現不如預期,焦慮和自我價值的動搖便隨之而來。
第二種則是「我被上帝接納,所以我順服」。李牧師說,這一邏輯的起點是在十字架上領受的恩典,順服是對接納的回應,而不是交換接納的條件。他說:「自我價值被錨定在基督已經完成的工作上,成功在基督不在我,因此即使表現失敗也不會自我崩塌。」
他以華人家庭的親子語言作比喻:兩者的差別,就如「你聽話媽媽才愛你」與「因為你是媽媽的孩子,媽媽才愛你」之間的不同。李牧師也將凱勒的分析與路德連結起來。在他的理解中,路德所批判的「榮耀神學」與凱勒所說的「宗教」,都涉及人試圖透過自己的表現向上攀升、證明自己;十字架神學與凱勒所說的「福音」,則把起點放在人軟弱、不配時所領受的恩典。
但訪談至此又出現另一層問題:如果以成功和表現證明自己值得被接納是一種危險,那麼以受苦和付代價證明自己更加屬靈,是否真的離開了同一套邏輯?
當「我受苦」也成為說話的資本
戴博士在訪談中提出,十字架神學或受苦神學本身,是否也可能異化為另一種「榮耀神學」。李牧師稱這個問題是整段討論「畫龍點睛的一筆」,並談到不久前在溫哥華國語牧師聯誼會上的一段經歷。
當時,一名來自中國受苦教會的傳道人向西方牧者談到兩地基督徒的不同處境:「你們是被抬著轎子進天國的,我們是走著十字架受苦道路進入天國的。」李牧師說:「這非常危險!受苦與付代價,一不小心也會成為一種『榮耀神學』——『你看我的受苦、我的付出,上帝如何用我們,讓受苦教會成為世界的燈台。』」
他所警惕的並非受苦或付代價本身,而是受苦被轉化為證明自身屬靈位置的資本。當一個人以自己承受多少苦難、付出多少代價建立說話的權威或道德高地,原本用來反省成功與榮耀的宗教語言,也可能再次落入律法主義的框架。
李牧師甚至把這種轉變與此前談到的國家揀選意識相互對照。他說:「這就把『美國例外論』變成了『中國例外論』!」談到中國教會和傳道人時,他進一步指出,律法主義是壓在他們身上的「三座大山」之一。他說:「『我受苦我受難』就成為我說話的資本與道德高地,受苦與宗教語言反而成了律法主義的包裝。」
戴博士也問到,「山上之城」與十字架神學是否彼此不相容。李牧師並未把兩者對立起來:「我不認為對立。」他認為,如果在「山上之城」高舉十字架,兩者可以結合;關鍵在於教會最終所展示的是自身的繁榮,還是基督的十字架。他說:「教會終極的目標不是展示『我們多麼繁榮蒙福』,而是『我們願意在這片土地上把基督的十字架永遠高高舉起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