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女同志導演洪千涵日前挺著8個月孕肚,出席第二屆台北戲劇獎並高呼「平權之路還很長」。她透露,腹中胎兒是透過「借精生子」方式懷孕——捐精者正是她的親弟弟洪唯堯,精子與其同性伴侶曾睿琁的卵子結合後,再植入洪千涵子宮孕育。
此事引起香港性文化學會研究員鄭安然的關注,他撰文指出,這個看似感人的「家庭故事」其實揭示了同性婚姻倡導者在論述與實踐之間一個難以自圓其說的矛盾。
為何洪千涵不選陌生精子?鄭安然指出,答案在於「血緣的最大化」。他解釋,若以這對伴侶為一個家庭單位計算,使用陌生人精子,孩子只有50%的基因與這個家庭相同;但若使用洪千涵親弟弟的精子,孩子除了擁有曾睿琁50%的基因外,另外50%來自弟弟,其中平均25%與洪千涵相同,令孩子與這個家庭整體的基因相似度從50%大幅提升至75%。「這就是她們選擇親弟弟精子的真正原因——她們極其在乎血緣,」他說。
然而,鄭安然指出,這個選擇正好與同性婚姻倡導者的公開論述背道而馳。他說:「他們在辯論中常常告訴公眾,『真正重要的是承諾與照顧,而不是血緣關係』,但在私下規劃育兒時,行動卻說明了完全相反的事。」他引用威廉姆斯研究所(Williams Institute)的調查指出,已婚同性伴侶中,高達61%優先選擇試管嬰兒、代孕或人工授精等保留血緣的方式,僅36%選擇領養。他寫道:「他們在私下的選擇中,其實完全認同了血緣的重要性——而這正是傳統婚姻支持者一直以來的核心論點,」
鄭安然進一步以金錢代價說明問題。他指出,在美國領養費用約4至5萬美元,但許多男同志伴侶寧可花費9萬至25萬美元追求代孕與人工生殖技術;調查亦顯示,79%未能生育的同性伴侶表示最大障礙是經濟成本,而一旦經濟許可,51%的人坦言無論如何都希望與孩子有基因聯繫。「如果你真的不在乎血緣,你絕對不會花費數十萬美元去追求它,」他直言「行動比言辭更誠實」。
鄭安然最後將焦點轉向孩子:「孩子不該只是『值得』某部分的血緣,不論是50%還是75%,他們值得擁有完整的父親與完整的母親,這兩者都不是可有可無的贈品,而是孩子最基本的權利,不容剝奪,」
他引用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七條指出,兒童有權知悉其父母並受其照顧,「洪千涵的弟弟是這個孩子的生父,孩子日後有權知悉這一點,而不是在法律上只被視為一個『捐精者』,捐完精就與孩子毫無關係。」
他最後一語中的:「成人的渴望不應該建立在犧牲孩子基本需求的基礎上;一個健康的社會,應當是成人為孩子做出犧牲,而不是強迫孩子為了滿足成人的需求而買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