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一間商業機構無非是以盈利為大前提而存在,如有商業機構能夠配合社會道德、社會利益和社會成本作為經營的考慮因素,實屬難得。誠然,上述公司並不是因為受著政府或社會 團體的壓力而必須推行該計劃,她們主動積極的推行,也不見得有何實質上的額外收益,社會人士應大力支持,可惜事與願違。以上一事,是否反映到部份香港人的短視,凡事只 從小處著眼,缺乏宏觀的視野和胸襟?
另一方面,以上事件也讓我思想到,其實一個計劃背後,除了需要有一個清晰明璀的異象和方向外,更需要時間及有效的方式將這些異象傳遞,還有那股背後不輕易放棄的使命感 ,計劃才能夠從序漸進及有效地實行。
想到今天我們承擔著教育的使命,曾幾何時何嘗不是面對著種種的批評和輿論,而失卻了起初的熱誠和使命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這句話對我們來說也許是似曾相識!求主賜 我們信心和勇氣持守及回應從祂而來的明確的異象和使命;更要求主賜我們智慧分辨,甚麼才是祂真正託付給我們,而不是我們個人自以為值得做的事;並求主賜我們順服的心, 去履行一些自以為無可能,卻是祂所看重的事情。
原載於〈伯特利中學牧函〉(2007年11月26日),已獲許轉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