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渭文牧師:生命始於男女的結合

伍渭文牧師專欄:小心用字遣詞
婚姻是上帝賦予傳生與盟誓的神聖制度,夫婦的相愛與生育共同構成生命的源頭與創造的冠冕。 | 伍渭文牧師Facebook

我們可以說,生命始於我們父母的婚禮。 婚姻有傳生的天職:「上帝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他的形像造男造女。上帝就賜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全地,治理這地。」創一27,28。

《公禱書》婚禮禮文:「婚姻聖禮乃為遵行上帝旨意蕃殖人類而設,教養子女敬愛上帝,頌揚主之聖名。」

傳生是上主的旨意,夫婦被愛吸引,促成這事成就。有人說:祇有兩類人:對性有衝動的,另外是說謊的。也許還有第三類,健康生理有問題的人。每一個人都有原生家庭,但不一定有婚姻。是婚姻植根於家庭,不是家庭植根於婚姻。

結婚的人,都來自原生家庭。選擇生於那一個原生家庭,是上帝的主權;而婚姻是我們的自由選擇:「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林前七8, 9)是父母服事兒女,不是兒女服事父母。兒女誠然要孝敬父母,使他們有尊榮,但嬰孩則需要父母才能生存下來。

每一個人都是從單細胞走過來的。婚禮給我們看見,一男一女參與上主創造生命的計劃,保治生命的工作。在教堂舉行婚禮,給人一種神聖莊嚴兼浪漫的感覺。新人花了整年來籌劃,為了穿婚紗新娘節食纖體。但浪漫的是上主。

婚禮邀請賓客親友觀禮,因為新人的成長,與每一位聚會的人都有關係,他們或多或少都參與塑造他們的生命,分享他們的生命。特別坐在前排的父母,實在感觸良多。像時光倒流,舊日景象一幅一幅呈現腦海:因著與一個傾慕的人多年前相識、相戀,成為夫婦,因為彼此相愛,帶來愛情結晶。此際兒女已長大成人,與另一個人挽手並肩而立,站在牧師面前,快要盟誓成為夫婦,稍後他們生兒育女,自己便升格為祖父母了。作為證婚牧師,我每次都注意到此刻父母都眼晴潤濕,泛著淚光。站在聖壇前一對新人,行將踏上父母的腳蹤,啟航同樣的人生旅程,成為他人的父母。事實上,坐在教堂內每一個人,都見證了上主隱密創造作為。每一個人都是透過一對男女的眷戀來到世上;是上主的浪漫,不是新人的浪漫。

梵二(天主教梵帝岡第二大會1962-65)Gaudium et Spes (所有喜樂與期望)《 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1965年12月7日更明言,傳生與男女的盟誓,二者形同婚姻的極峰和冠冕。

48 由造物主所建立、並為造物主的法律所約束的夫妻生活及恩愛的密切結合,憑藉婚姻契約,即當事人無可挽回的同意而成立。故此,因當事人互相授受自身的自由行為而實現的婚姻。不單在天主面前成為一個不可動搖的堅強制度,在社會面前亦然。這神聖的鎖鏈是為夫妻、子女及社會的好處,而不繫乎人的意志。具有多種好處及宗旨的婚姻,其創立者是天主自己。

婚姻為人類的繁衍、為家庭所有成員的個人進步及永遠命運、為家庭本身和整個人類社會的尊嚴、穩定、和平與繁榮,關係至大。婚姻制度及夫妻之愛,本質上便是為生育並教養子女的,二者形同婚姻的極峰與冠冕。故此,男女二人因婚姻的契約「已非兩個,而是一體」(太十九,6),通過人格的契合及通力合作、互相輔助、彼此服務,表現着並日益充份地達成其為一體的意義。這一密切的結合,亦即二人的互相贈予,一如子女的幸福,都要求夫妻必須彼此忠實,並需要一個不可拆散的團結。

教宗保祿六世於1968年七月二十五日頒布的訓諭Humanae Vitae (論生命) 進一步說明傳生是夫婦交媾的道德責任,不單是自然規律,亦有歷代教義支持:

#11教會呼籲人類回到自然律的規範,經由歷代教義闡明,訓示說:每一個婚姻的行為,都會帶來生命的誕生。

#12 有一不能分離的連結,由上主命定,入不可隨意破壞。交構的兩重意義:合一意義和傳生意義。

註:伍渭文牧師為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院客座副教授(2014-2026);前崇基學院校牧(200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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