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翰壹書1:6-7)
默想
約翰在這裡把一個很實際的問題擺在我們面前:人與神的關係,不只是口裡的宣告,而是生活的真實狀態。一個人可以說自己認識神,可以說自己在信仰中,但如果生活仍然活在黑暗裡,這樣的「信仰」就是空的。
所謂黑暗,不只是外在的行為問題,更是指一種脫離神的生活狀態——心裡沒有真理,選擇憑自己而活,關係中缺乏真實與誠實,家庭中也失去愛與光。
對於家庭來說,這段話非常直接。一個家庭如果沒有在光中行,即使表面看起來和諧,也可能只是壓抑;即使住在同一個屋簷下,也可能彼此疏離;即使一起吃飯生活,也可能心是隔開的。
「光」意味著什麼?光代表神的同在,也代表真理的顯明。當一個家庭願意把自己放在神的光中,就意味著願意誠實面對彼此,也願意讓神來光照內心真實的狀態。很多家庭的問題,並不是缺少溝通技巧,而是缺少在神面前的真實。
有些話不敢說,有些情緒被壓住,有些傷害一直沒有處理,這些都在慢慢形成「黑暗」。但約翰說,當我們在光明中行,就會發生兩件事。
第一,是彼此相交。
這裡的相交,不只是一起生活,而是心靈真實的連結。在光中,人不再靠偽裝維繫關係,而是願意真實面對彼此,也願意彼此接納。家庭的修復,往往不是從「更完美」開始,而是從「更真實」開始。當夫妻願意在神面前承認軟弱,當父母願意面對自己的有限,當孩子願意說出真實感受,關係才開始恢復。
第二,是耶穌的血洗淨一切的罪。
因為在光中生活的人,一定會面對自己的不完全。越靠近光,越看見自己的問題;越親近神,越意識到自己的軟弱。但福音的奇妙就在這裡:光不是為了定罪,而是為了潔淨。不是讓人停留在羞愧裡,而是帶人進入赦免與更新。
家庭也是如此。很多家庭關係之所以難以修復,是因為人只停留在指責和傷害裡,卻沒有進入赦免。但十字架的福音告訴我們:罪可以被洗淨,關係可以被更新。當一個家庭願意在神面前彼此饒恕,願意把傷害交託給主,就會經歷一種新的自由。不是假裝沒事,而是在真實中被醫治。
在光中行的家庭,不是沒有問題的家庭,而是願意不斷回到神面前,被光照、被更新的家庭。
祈禱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是光,在祢裡面毫無黑暗。我們承認,我們的家庭常常活在隱藏、誤解與沉默中。我們不願面對真實,也不願彼此敞開。主啊,求祢光照我們的家庭,讓我們不逃避問題,而是願意在祢面前誠實。赦免我們在關係中的冷漠、傷害與自我中心。也赦免我們常常用沉默代替溝通,用防備代替信任。
求祢用耶穌基督的寶血潔淨我們的罪,使我們的家庭從過去的捆綁中得釋放。賜給我們勇氣,在光中彼此相交;賜給我們謙卑,學習饒恕與被饒恕。願我們的家不只是住在一起的地方,更是有祢同在的地方,在光中被更新,被建立。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迦南公眾號原創)




